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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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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教学培训、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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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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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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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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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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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管理校舍、设备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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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和指导家长和教师之间的交流,沟通
九、主办承办各类艺术交流,比赛,并负责与上级主办机构的接洽;组织推荐本行业内的学员外出参赛交流,出访,深造
教师职责
一、观察了解学生
,
依据培训中心以及省级以上音乐、舞蹈、外语等艺术类学会、协会
,
艺术类院校的相关教材标准
,
制定和执行教学工作计划
,
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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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对学员的安全、卫生负责
,
在确保学员的安全、卫生的情况下
,
对学员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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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常与学员家长取得联系
,
了解学生的家庭教育环境
,
商讨符合学员特点的培训措施
,
配合艺术培训中心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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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活动
,
配合中心完成各级比赛、调演、艺术考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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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期将学员的训练情况向培训中心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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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接受其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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