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日的内容3篇优秀材料

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

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文章写作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国家安全日的内容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全民国家安全日概述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6年4月15日实施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问题一: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问题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答:1.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5.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8.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9.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10.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三、《国家安全法》有哪些特点?

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鲜明的现实性,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在立法方式上,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结合体,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的特征;

恰当地处理了国家安全工作隐蔽性与法律公开性的矛盾,保密而不神秘,立法而不泄密;

涉外性强,使法律规范与政策规范、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权利、利益的总和,包括国家政治体制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侵犯等。

五、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有权查证的身份证明包括哪些证件?

这里所称身份证明包括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和境外人士的护照、身份证、居留证、回乡证等。

六、为什么规定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国家安全机关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予检验?

《国家安全法》这一规定首先是因为国家安全工作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按常规予以查验,极有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工作中的秘密扩散;

其次还在于国家安全工作时效性强,免于常规检查,避免拖延时机,贻误工作。

七、《国家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追究和制裁危害国家安全或妨害国家安全工作的违法行为的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拘留。国家安全机关对以下情况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

(1)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拒绝提供有关证据,情节较轻的;

(2)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情节较轻的;

(3)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未构成犯罪的。

没收。国家安全机关对于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应当予以没收。

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对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境外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其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

八、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九、问题四:什么是12339?

答: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

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公众广泛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国家安全日的内容二篇

(一)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含义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

国家安全法明确:“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此,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二)规定了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有关国家机构的职责。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党总揽全局、统筹协调作用的重要体现。为此,国家安全法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法还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责任,并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作出了专门规定。

(三)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安全法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原则:坚持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和统筹各领域安全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原则、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此外,为彰显我国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意愿,国家安全法还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四)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国家安全法第二章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任务,以及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核安全等各项具体任务。“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国家安全法的一个亮点,于此有关的许多规定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

(五)规定了国家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

国家安全法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建立国家安全制度的基本要求,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协调、督促检查、会商研判、协同联动、决策咨询等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并分别对财政、物资、科技、专门人才、专门工作手段和教育保障作了规定。此外,国家安全法还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六)规定了公民、组织的权利义务。

国家安全法强调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此外,国家安全法还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的一般性义务,规定了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教育动员义务,规定了企业事业组织的特殊义务。

国家安全日的内容三篇

将国家我们的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我们的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我们的安全教育日。

所以,2016年4月15日是第一个全民国家我们的安全教育日。

4.15全国国家我们的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

1、工作为了生活好,我们的安全为了活到老。

2、筑起人民防线,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

3、公民发现危害国家我们的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我们的安全机关报告。

4、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筑牢人民防线。

5、加强国家我们的安全工作,促进社会政治稳定。

6、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我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的'自觉性。

7、国家主权,国家我们的安全,始终要放在第一位。

8、认真学习《国家我们的安全法》,严格遵守《国家我们的安全法》。

9、我们的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0、共同构筑反间谍的人民防线。

11、生命只有一次,我们的安全伴君一生。

12、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13、保卫国家我们的安全,促进经济建设。

14、加强国家我们的安全工作,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

15、多看一眼,我们的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6、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17、狠抓国家我们的安全教育,提高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18、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共筑人民防线。

19、树立企业我们的安全形象,促进我们的安全文明生产。

20、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21、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22、增强国家我们的安全意识,筑构坚固的国家我们的安全人民防线

23、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4、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

25、动员、组织人民群众防范、制止危害国家我们的安全的行为。

26、维护国家我们的安全人人有责

27、构建牢固的社会防御体系,坚决维护国家社会政治稳定。

28、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29、检举、揭发危害国家我们的安全犯罪光荣。

30、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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